近期有消費者反映,在某線上購物平臺收到了外包裝損壞的小規格精加力產品(無外包裝覆膜,無開口處防偽貼、無裝箱號、質量追溯碼被破壞)。示例如下:
為了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良好的購物環境,請廣大消費者注意辨別,若有消費者收到類似商品,請聯系我司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3816484378
為此,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鑒~
商標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基本功能,也具有品質保障、信譽承載等衍生功能。商標的功能是商標賴以存在的基礎,對商標的侵害足以達到損害其功能的程度的,不論是否具有市場混淆的后果,均可以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七)項“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的規定,認定構成商標侵權。
在電子商務日益發展的今天,電商網絡平臺上各種將正品產品拆除原包裝后分裝再出售,或者直接刮除正品外包裝關鍵信息(如批號、二維碼)以逃避正品權利人對產品監管的現象層出不窮。比如有些化妝品銷售商,就將原版化妝品產品分裝后再以低價銷售給消費者;有些食品銷售商,也將產品包裝拆除后,用小包裝分裝后再出售;還有些銷售商,直接修改或者刮除產品包裝上的重要信息后,再將產品出售。
很多電商平臺店主心里有一個疑問——“我賣的明明是正品,只是破壞了包裝,難道也構成侵權?” 然而答案是肯定的。
美國某知名化妝品公司訴某電商平臺店主馬某某一案((2017)浙01民初972號)于日前判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判決原告一審勝訴,被告應當停止侵害原告商標專用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登報道歉,并賠償原告人民幣50萬元。
因為正品產品的原外包裝與權利人商標功能緊密相連,破壞正品產品原外包裝再售賣,同樣構成商標侵權。與此同時,該行為還構成不正當競爭。
?點評律師:周晚寧律師,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業務線合伙人
商標是使用于一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上,用于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和服務與他人的商品和服務區別開來的標志,具有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商標的最主要功能在于區分商品的來源,其承載著商品與商標權人特定聯系的重要作用。由此衍生而來,商標還具有品質保證和信譽承載等功能。
商標的最基本作用是在商品與商標權人之間建立起特定聯系。商標權人將標有商標標識的商品投入市場后,該商品及其附載的重要信息共同構成商品的整體,公眾通過商標在商品整體與商標權人之間建立起特定聯系,從而獲得完整無誤的商品來源信息,避免混淆誤認。未經商標權人許可隱匿、刮損、篡改商品上附載的重要信息,導致上述信息丟失、改變,將會破壞商品的完整性,使公眾建立起錯誤聯系,從而導致其獲得的商品來源信息錯誤。
此外,商標的品質保證功能和信譽承載功能也與商品的外觀直接聯系。商標的品質保證功能是指:同一商標所表明的服務或商品具有同樣的品質,即品質的統一性。當消費者看到帶有某個商標的商品時,自然也有合理的期待認為該商品擁有與品牌相匹配的質量保障及售后服務。原告也可通過商品上的關鍵信息(如產品批號、二維監管碼等)實現產品質量管控及追蹤,從而履行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的保證責任。
商品的外包裝除了發揮保護與盛載商品的基本功能外,還發揮著美化商品、宣傳商品、提升商品價值等重要功能。毀損正品產品原外包裝不僅不能達到美化商品、提升商品價值的作用,反而會降低相關公眾對涉案商標所指向的商品信譽,從而損害涉案商標的信譽承載功能。
銷售者在銷售時不能擅自破壞正品的原外包裝,否則將很有可能構成商標侵權。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同時也是一把雙刃劍,在互聯網電商平臺高度發展的今天,商標權利人從互聯網上發現侵權行為也更加便捷。因此呼吁銷售者請勿擅自破壞正品的原外包裝,如此在保護自身同時,也是尊重權利人的知識產權。
附: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的通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6/17/art_2091_169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