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立凡
清末以來,我國發生過三場“國進民退”,第一場引爆了辛亥革命,第二場導致了國民黨政權的垮臺,第三場將國民經濟拖到了崩潰邊緣。
事實上,從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央各項刺激經濟政策和投資,主要作用于國有企業,新一輪“國進民退”大有潮涌之勢,對民營經濟的生存環境及未來信心是很大的打擊。
民富才能國強,獨大未必為公。在國民經濟格局中,統籌兼顧,全面協調國企與民企的發展關系,逐步推行國有企業的民營化,重點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都是必要的,片面扶植或壓抑其中一方,都會影響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
歷史已經證明:“國進民退”沒有可持續性,“國民共進”才是人間正道。
01
第一場“國進民退”:引爆了辛亥革命
鴉片戰爭以來,列強的堅船利炮轟開了大清的門戶,西方先進的生產力和自由貿易,使中國傳統的自然經濟面臨解體。清政府不得不“師夷長技以制夷”,洋務運動由此發生,但其主體思想仍是國家資本主義的。
洋務派創辦的中國近代工商業,始于軍事工業,繼而發展到與民用有關的行業。但官營企業管理不善、貪污浪費等弊端日顯,加上資金短絀等困難,李鴻章在1872年提出“官督商辦”政策,開啟了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道門縫。利用官督商辦形式經營的大型民用企業,主要有輪船招商局、開平礦務局、中國電報局、上海機器織布局和漢陽鐵廠等。
這些企業的私人投資,有很多來自權貴官紳。他們在經營上享有免稅﹑減稅、貸款、緩息以及專利等優惠和特權。由于產權不明,一些戴上了紅帽子的“官督商辦”企業,實際上是官商合流,肥水流進了私人腰包。其中最典型的,是多家“國企”的老總盛宣懷,亦官亦商的雙重身份,使他成為化公為私的最大獲利者。
清政府對于發展私人資本一直搖擺不定,長期沒有開放私人創辦新式企業。統治集團內部一部分人仍將官督商辦企業視為官產,要求防止民間資本坐大;另一部分人則主張發展私人資本,非此不能走上富國強兵之道。直到甲午戰敗,國力衰微,《馬關條約》又規定外人可在華設廠投資,民間設廠的限制才被取消,敕令官辦企業“從速變計,招商承辦”,并鼓勵私人興辦企業。這是近代歷史上第一次“民進國退”。
據估算,從1894年到1913年的產業資本總量看,民族資本的增長超過了官僚資本:官僚資本規模增長倍數為4.32,年增長率為9.2%;民族資本規模增長倍數為20.45,年增長率為17.5%。同時需要指出的是,以往的歷史表述,籠統地將國家資本和官僚資本混為一談,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后者是從國家資本中蛻變而出的權貴私人資本。
清政府對紡紗、碾米、造酒等行業開放民營,而對航運、電報、鐵路等行業仍舍不得撒手。1877年,部分官僚發動了將招商局收歸國有的攻勢,被李鴻章強壓下去;李逝世后,袁世凱出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 1902年,他將盛宣懷掌控的電報總局收歸官辦,壓價收回商股;繼而奪去盛的招商局督辦一職,改派親信楊士琦出任。
1908年,盛宣懷在李蓮英的支持下東山再起,出任郵傳部右侍郎。他發動電報總局商股股東與清政府交涉,挽回了部分投資損失。同年光緒、慈禧崩逝,袁世凱罷職閑居,盛又以經營虧損為由,于翌年召開招商局股東大會,選舉自己為董事會主席,將招商局完全改為商辦。上述事件背后,既有官僚集團之間的爭斗,也交織著官商矛盾及中央與地方的矛盾。這種改制現象一直持續到民國初年,北洋政府結束時,約有44個官辦、官商合辦企業實現了由官營到民營的轉變。
1911年,盛宣懷進入“皇族內閣”,出任郵傳部大臣,統管鐵路、電報、航運、郵政,儼然成為朝廷重臣。為了擴張自己的權力范圍,盛宣懷一改過去的主張,出臺了一項“國進民退”政策,觸發了四川保路風潮,最終導致了清王朝的覆滅。
鐵路于1865年引入中國后,其經濟上的重要性日益凸顯。1904年,官辦川漢鐵路總公司在成都成立,1907年改為商辦,1909年宜昌至萬縣段開工。與其他省份募集的商股不同,四川的鐵路股本主要源自“抽租股”,一般是隨糧強制征收,值百抽三,相當于政府攤派集資。就股權而言,川人無分貧富貴賤,都與這條鐵路利益攸關。
1911年5月,在盛宣懷力主下,清政府突然宣布“鐵路干線國有”,并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簽訂粵漢、川漢鐵路的借款合同,以兩湖厘金鹽稅擔保,借款600萬英鎊。規定兩路聘用外國總工程師,四國銀團享有修筑權及延長繼續投資的優先權。
鐵路國有化,列國不乏先例,鐵路民營也確實存在資金不足、管理不善等弊端。在民族主義大潮風起云涌的時代背景下,鐵路國有政策雖不無經濟依據,但朝廷朝令夕改,在官辦民辦之間來回切換,卻更有出賣路權、與民爭利之嫌。
當時兩路均已發生巨額虧損,竣工遙遙無期。政府以國家股票贖回了湖北、湖南、廣東的商股。因各省商股虧損程度不同,故在贖回時的待遇也不同,兩湖最優,廣東次之,商民雖有抗議,風潮很快平息。但四川的1400萬兩股金中,有300萬兩虧空政府不予認可。川省鐵路股份中有很大比例來自下層民眾,既不能退回股金,換股條件又低于其他省份,難免激起民憤,一場路權風暴由此爆發。
6月17日,成都各團體兩千余人成立“四川保路同志會”,提出“破約保路”口號。全川各地各團體保路同志分會相繼成立,會員迅速發展到數十萬。8月間出現了群眾性的罷市、罷課風潮,進入9月后,更發展為全省抗糧抗捐。署理四川總督趙爾豐誘捕保路運動領導人,封閉鐵路公司和同志會,開槍鎮壓請愿群眾。同盟會聯合哥老會等反清會黨發動起義,川省形勢全面失控,清廷急調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端方率鄂軍入川鎮壓,武昌兵力空虛,革命黨人于10月10日首義成功。隨著各省紛紛獨立,清室被迫宣布退位,歷史從此翻開了新的一頁。
盛宣懷是近代影響巨大的實業領袖,在政商兩界長期左右逢源;端方、趙爾豐也都是清廷中的“新派”能臣,其識見遠非顢頇的守舊官僚可比;這些體制內新銳人物及各省的立憲派士紳,推動著清末的“預備立憲”潮流,與同盟會為首的革命派展開競爭。“不審勢則寬嚴皆誤”,當經濟維權事件演變為官民間的大規模群體對抗,引燃了革命的導火索,體制內革新派精英也難逃玉石俱焚的下場。
02
第二場“國進民退”:拖垮了國民黨政權
如果說清末的“國進民退”有較鮮明的人治特色,國民政府的“國進民退”則帶有深刻的團體烙印。國民黨的前身同盟會繼承了會黨傳統,而“以俄為師”重建的國民黨,融入了列寧式政黨的集權血液。其經濟政策中的威權主義色彩,隨著外患的加深和權力的膨脹而日益凸顯。
1927—1937年間被稱為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黃金十年”,民間資本與國家資本并行發展,互有消長,民族工業資本年均增長率超過8%。民營企業在紡織、礦業、交通、電力等經濟領域占有優勢。到抗戰爆發前的1936年,中國全國工業資本(包括礦業)約有13.76億元,其中民營資本約為11.7億元,官營資本只有2.06億元,約占15%。抗戰頭三年,后方民營工業投資也超過戰前全國平均額。
1930年代發生的世界經濟大蕭條,令計劃經濟思潮在國際上崛起,也影響到國民政府的主政者。蔣介石欣賞納粹德國的“統制經濟”,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宋子文心儀蘇聯的“計劃經濟”。國內企業家和學者也在一定程度上認同計劃經濟。
例如盧作孚就主張:“在計劃經濟原則下,政府所必須直接投資經營的事業,只限于人民不能經營的事業,此外,則皆投資于人民所經營的事業,而讓人民管理其盈虧成敗。政府只站在全盤產業的管理地位上,管理其相互關系,管理其相互配合的關系,而獎勵指導幫助每一樁事業,但不直接管理每一樁事業。”
“九一八事變”后,政府開始轉向戰時體制,重點發展國營企業。1934年原國防設計委員會改組為資源委員會,由軍事委員會領導,管理全國工業建設,推行重工業建設計劃,成為權力最大的經濟主管部門。
“七七事變”后,國民政府成立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大銀行的聯合辦事處(四聯總處),對金融實行國家壟斷;同時通過資源委員會控制戰爭資源,對經濟實行全面干預。1939年國民黨五中全會正式確立國營工業的中心地位后,政府片面扶持國營工業,國家資本入侵到面粉、火柴、紡織、電力、交通等民間資本的傳統領地,并迅速占據優勢。在一黨專政體制下,孔、宋等豪門為代表的官僚資本,乘機憑借體制權力駕御經濟形勢,化公為私,與民爭利,大發國難財。
到抗戰后期,國家資本和官僚資本已處于壓倒性優勢。通貨膨脹、金融壟斷、物資統制,國家資本和豪門權貴的壓迫侵奪,令民營工業處境日艱。戰時的金融壟斷、物資統制和通貨膨脹,導致民營工業借貸無門,資源匱乏,在國家資本和官僚資本的壓迫下日益萎縮。
抗戰勝利后,國民政府忙于復員接收,軍工訂貨大部停止。很多民營廠家發不出工資,瀕臨破產境地。而當局卻將其視為累贅,不聞不問。民營企業家們不甘坐以待斃,依托遷川工廠聯合會、中國工業協會等團體,不斷與聞國是,參加憲政運動,呼吁“經濟民主”,決心聯合抗爭。他們要求參加政府對敵偽工礦業的接收和復員工作,要求繼續訂貨并收購產品,要求發放緊急工貸以渡難關。
戰后國民政府又接收了大批敵偽產業,不僅導致了政權的腐敗,也加大了“國進民退”的比重。在經濟部接收的2243家工礦企業中,除保管未處理者448家外,轉由經濟部直接經營或移交資源委員會等機關經營者1017個,發還原業主者298個,標售給民間經營者441個,其中電廠因多系國營或戰前已有原主,未作標售。戰后民營工業資本僅恢復到戰前的78.6%,官僚資本則突增至戰前的2.8倍,“國進民退”已成定局。
這場“國進民退”的后果,是民營工廠大批倒閉,工人失業;迅速膨脹的國營企業腐敗滋生,效益低下,出現泡沫化。社會通脹失控,物價飛漲,政府稅收銳減。及至國民政府意識到危機,出于擴充稅源等考慮,試圖改推“國營事業民營化”來補救,但大錯已經鑄成,民間資本已衰敗到無力接盤,令這一方案無疾而終。
國營企業腐敗,民營企業衰敗,這些弊端是一黨專政體制所無法解決的。財政崩潰、民心思變和軍事失利,最終導致了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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